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榜单(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知
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电影《深海之光》拍摄制作项目拟立项的公示(公示结束)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湘科发〔2023〕5号)和《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现开展2024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奖补(以下简称“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拥有通过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中央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
拥有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将加入共享平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为非关联的企业用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算力服务获得的开放共享服务收入。
财政奖补比例与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挂钩,其中,优秀类单位补助系数为10%;良好类单位补助系数为8%;合格类单位补助系数为6%;不合格单位不得参与财政奖补。拥有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并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管理单位因不参与评价考核,统一补助系数为2%。
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后补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同一管理单位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2024年财政奖补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一)管理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政务服务”的“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服务数据备案,对应仪器上传服务发票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在线提交《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申请书》。管理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均应为可公开的,如有涉密内容应解密后上报,因上报资料泄密导致的后果由上报单位自行承担。网上集中填报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00:00至2024年9月20日18:00。
(二)管理单位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相关服务证明材料一份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要求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服务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发票、回款单、服务合同、服务结果证明(包括检测报告、共享服务方案或技术方案等,佐证材料须与提供共享服务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一一对应,无法证明对应关系的不纳入奖补范畴)。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各主管部门、市州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相应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出具纸质推荐函(一式两份)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直管县市、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的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州科技局,由所在市州科技局初审后,出具纸质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推荐函(一式两份)向省科技厅推荐。书面申报材料及纸质推荐函,于2024年9月27日18:00前报送至省信息所。
省科技厅委托省信息所组织专家开展财政奖补申请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奖补。
(一)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需按时间节点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内容做真实性承诺,如在审核中发现单位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息等违规行为,则停止奖补,已奖补的资金将如数追回,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省直主管部门,市州主管部门应对经其审查并推荐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