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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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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相关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队伍建设;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林草湿保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绿化工作办公室)、林业和草原改革股(国有林场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等。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元谋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元谋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办公室、元谋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元谋县林火监测中心、元谋县营林营草和种苗工作站、元谋县国有林场。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遗属10人。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金沙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光伏+生态修复”造林模式经验案例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编入全国林长制改革培训教材和各地林长制实践参考用书。以江边棋盘山1236.00亩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修复试验示范项目为依托,着力建设“光伏+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区。建设光伏提水系统,从金沙江提水上山灌溉,探索科学可行的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技术方案,成为全省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的新亮点。

  (二)国土绿化走深走实,绿色美丽元谋底色更加浓重。积极争取实施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自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实施国家“双重项目”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总投资10,894.00万元。2022年,完成总投资5873万元10.92万亩的营造林任务。2023年,完成总投资3545万元16.18万亩的营造林任务,比2022增长148%。2024年,继续组织实施总投资2391万元3.40万亩的营造林任务。高标准实施2790.40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任务。实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110.00亩,加速全域绿化进程。

  (三)积极申报金沙江干热河谷特色树种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申报的大叶相思、台湾相思、印度黄檀、余甘子、凤凰木5个品种通过省级林木良种认定,元谋县金沙江干热河谷特色树种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已通过省级初审公示。

  (四)积极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元谋县近10年来新造林地面积位列全州前列,林业碳汇开发有明显优势,被省林草局纳入云南省林业碳汇开发模式创新试点县,着力打造全省林业碳汇标杆,不断推动元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五)服务保障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全年预计完成林草行业总产值18.33亿元,同比增长30.67%。林地要素保障提质增效。已组织审查转报批办建设项目占用、临时林草地43件,使用林草地面积123.0590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221.01万元,办理林木采伐35件,发放采伐许可证225份,采伐林木869.3692公顷、蓄积9525.6立方米。协调推进土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六)林草综合改革纵深推进。建立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实现林长巡林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各级林长完成巡林4070次,发现解决问题800余个。配合推进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向乡镇赋权行政执法职能37项。有序推进林权证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工作。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政府性无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42343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14766.01元,占总收入的96.77%;没有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8668.30元,占总收入的3.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27173.76元,增长4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10449.46元,增长45.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本年度下达,项目资金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没有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83275.70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2023年元谋县乡村绿化美化示范项目资金400000.00元,本年度无此项目,其他收入减少。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7118975.47元。其中:基本支出7444495.93元,占总支出的20.06%;项目支出29674479.54元,占总支出的79.94%;没有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12798.25元,增长37.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1235.52元,下降1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调出及人员退休,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2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1134033.77元,增长60.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本年度下达并支付,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没有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44495.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19100.7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5395.17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74479.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43415.50元。

  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940834.86元,主要用于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程、审计服务支出。

  2.森林资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1917343.61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古树名木保护、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支出。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836104.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支出。

  4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4451613.78元,主要用于2022-2024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支出。

  5.绿化造林项目资金3333373.99元,主要用于金沙江干热河谷示范造林项目、国家特殊珍稀林木培育专项、城乡绿化美化等造林工程支出。

  6.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590916.64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设备购置和维护、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和恢复、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森林防火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森林防火国际合作与交流、森林防火的其他必要支出。

  7.退耕还林还草及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49445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2-202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及工作经费支出。

  8.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助专项资金755493.20元,主要用于2023-2024年公益林森林火灾保险缴费补助支出。

  9.全民义务植树造林项目资金822621.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义务植树造林工程支出。

  10.森林火灾保险赔款补助资金81588.46元,主要用于受灾林地植被恢复造林等支出。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84566.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0%。与上年相比增加7543216.48元,增长29.42%,完成年初预算的344.04%。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782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完成年初预算的89.41%。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12人,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预算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96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完成年初预算的85.98%。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12人,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预算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7266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天然林工程保护、天保工程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大院绿化补植补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979217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8%,完成年初预算的444.0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修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绿化造林支出、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中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等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无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29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完成年初预算的84.73%。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12人,住房公积金缴费较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决算为2598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2635.44元,增长65.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4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28%,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8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2%,完成年初预算的49.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1763.44元,增长5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872.00元,增长27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8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872.00元,增长271.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98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2635.44元,增长65.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2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48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91763.44元,增长59.88%;公务接待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10872.00元,增长27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8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比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8辆购买时间较长,使用频率高,各种部件老化严重,导致维修费用较上年增加;本年度上级单位开展多次造林绿化项目督查检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0辆。主要用于绿化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防灭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绿化造林、森林管护、森林防灭火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395.17元,比上年减少44459.80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12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019.39元,水费5400.00元,电费34200.00元,差旅费26967.00元,给我京东方14873.00元,工会经费7395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984.1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0元。

  截至2024年末,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519770.96元,其中,流动资产882108.54元,固定资产5840393.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97268.7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6872.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491.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1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1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422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14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8141.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