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浙江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机制操作办法》(浙发改价格〔2025〕13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提高我局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现将《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示,后续动态更新。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 号)、《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衢财综〔2024〕2 号)、《江山市财政局 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综〔2024〕182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综〔2015〕39号)、《关于制定和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江价〔2016〕19号)、《关于印发〈工业污水实行分类分档及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价〔2016〕20号)
《建设部 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落实工作的函》(浙财函〔2020〕203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建设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08〕326号)、《江山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区生活垃圾清运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3〕56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与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7号)、《江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的通知》(江政发〔2003〕59号)
《关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清理、减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155号)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清理、减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155号)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关于清理、减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155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