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至施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 成果)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1)供应商须具备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须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