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中國大陸)官方网站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二干渠沿线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KAIYUN|官方网站
欢迎访问KAIYUN|官方网站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二干渠沿线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二干渠沿线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二干渠沿线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红旗渠二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林州市)红旗渠一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1)(第二批)施工和红旗渠二干渠沿线(林州市)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Ι-2)(第二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4号机位(林州市学院路与林虑大道交汇处西北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4层)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施工工期360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南黄河重点生态区嵩山南麓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新密段)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嘴孜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B1-2区施工

  2023 年第三批增发国债罗山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施工二标段(罗山县南部山区山店乡—周党镇一带地质灾害隐患排危除险项目)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