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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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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1.1建设规模:新建保障性住房9栋及基础配套设施,共计建设646套保障性住房,本次新建建筑面积为36853.07㎡。

  2.2本次招标范围:新建5#楼、6#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1申请人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全套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

  3.4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6.1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6.2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6.3企业在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报告)。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预审。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6年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新疆哈密第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教导旅东路370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图1)

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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